消防验收的步骤有哪些?

2024-05-16 02:27

1. 消防验收的步骤有哪些?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
1、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
(2)分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3)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根据总队制定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试行)》,按子项、单 项、综合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在验收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5、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6、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7、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8、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案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
9、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申报资料将不予退还。申请复验时,申报资料与正常申报验收资料相同。

消防验收的步骤有哪些?

2. 消防验收要做哪些

为了确保在紧急情况,公共场所以及一些特殊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很多场所都需要配置消防应急系统,小的要配置好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相关设备。一些大的工程,比如高楼大厦、购物广场、学校等,消防系统就会复杂很多,需要消防动力系统,即消防水泵、风机、消防电梯,还有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等,是电气工程师根据整个场所的应用需求特点来设计的。全部安装完毕之后,一般都会有消防部门的人员,进行消防检查。目前工程消防验收需要检查的项目主要有:
1、首先要根据建筑物、场所要求的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要求,来检查配电室的电源引入情况是否合格。
2、在配电室检查两路电源是否分别接在两个低压母线上;由变电所的值班人员带领现场检查识别到位。
3、检查切换备用电源的控制方式及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例如检查消防水泵的用电电源是否能自动切换,将自动控制方式下,正在运行的水泵电源手动切断,看备用电源是否立即自动切换,指示灯是否立即反应,保证消防水泵的正常运行。或手动切断消防控制室正在正常运行的自动报警系统的电源,看备用电源是否能保证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行。
4、检查消防供配电线路耐火保护情况。检查线路敷设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规定,有无临时接线的情况。消防电源线路穿管,封堵等耐火保护措施是否完好有效。
5、检查导线与电缆的连接、绝缘性能、接地电阻等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检查消防供配电线路上是否接人非消防用电负荷。这种隐患是普遍存在的。一些后接入的用电负荷,为了方便,接入了消防电源的线路,一旦出现问题,将使消防备用电源出现问题,甚至失效,这将严重危害消防备用电源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属于重大火灾隐患。
7、检查自备电源发电机组时,要检查发电机组的铭牌、仪表、指示灯即看管按钮等是否完好正常;
11、单位应将定期检查测试消防电源的结果记录在册,在消防监督检查时提供相关资料。
目前工程消防验收检查大概主要就这些,消防监督部门也在不断完善检查内容,确保整个消防系统的稳定可靠,确保消防安全。

3. 消防怎样验收?

按照下面两条执行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七)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消防怎样验收?

4. 消防验收主要是验收什么?

要回答这个问题,先要搞清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的具体流程以及验收的内容,这些都搞清楚了你就知道消防验收是怎么验收的,下面我就来谈谈具体的流程和内容:
第一步,验收申报前准备
在建设工程完工后,消防系统设施施工、调试、检测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自行验收,自行验收合格后由各单位负责验收人员签字,各验收单位对验收结论进行确认并加盖单位的公章以备消防验收申报使用;
第二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
建设单位在自行验收合格后,就可以向当地的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申报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并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消防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4、申报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自行验收的报告)向消防窗口进行申报,材料齐全后,消防窗口进行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三步,消防机构到现场进行验收
消防窗口受理后,会在10个工作日内去工程现场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书,消防机构在现场验收的主要内容为:
1、建筑周边的验收,主要包括消防车道、登高车操作面、防火间距、室外消防给水等内容;
2、建筑专业的验收,主要包括耐火等级、疏散楼梯、疏散距离、防火分区、防烟分区、防火分隔、装修材料使用等内容;
3、消防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室内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漏电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4、对验收结果进行整理,并根据验收判定规则进行综合判定,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第四步,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建设单位在收到消防机构的验收整改意见后,召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整改结束后,对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逐条阐明整改结果,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消防机构,申请对工程的复验;

第五步,消防机构进行复验
消防机构在收到建设单位的复验申请后,会组织验收人员对第一次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逐条核查,然后根据《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GA836-2016来综合评定该建筑验收的结论,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建设工程验收结论符合下面两个条件的,应综合评定为消防验收合格;否则综合判定为消防验收不合格: a)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的资料审查判定为合格; b)建设工程的所有单项验收均评定为合格。

第六步,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
消防机构在验收结束后,将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验收综合判定为合格的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书,验收综合判定为不合格的则出具验收不合格的意见书,并告知建设单位的救济途径和不得投入使用的要求。

我的回答就到这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5. 消防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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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6. 消防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消防验收所需的资料 
一、竣工图缩印成A3加盖竣工章(图纸包括二审地形测绘图,安装所有图纸) 
二、竣工报告(以甲方身份写,盖四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公章) 
三、外墙保温检测报告(是外墙检测的消防局出具的)、电气检测报告(是强电检测)、消防检测报告(是消防检测完毕后出的报告),必需原件。 
四、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所有土建施工单位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资质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单位资质必需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需加盖各单位公章。 
五、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六、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主要负责人必须与委托代理人一致)。

7. 消防验收需要哪些条件?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消防验收需要哪些条件?

8. 消防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扩展资料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内容包括:
1、对建筑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
2、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
3、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查测试;
4、对消防产品进行抽查,核对其市场准入证明文件;
5、对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进行抽查、测试。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
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验收